Page 57 - 甘肃单一窗口常见问题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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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加工贸易账册(金二)报核申请已发送,在什么情况下需做差异


                   处置?


                   答:当申报端本次报核数据状态为“差异确认”时,企业需要进行差


                   异处置。


                   7.10 在甘肃单一窗口加工贸易账册(金二)系统中,已经录入的核注


                   清单为何无法在系统进行查询?


                   答:核注清单模块在加工贸易账册、加工贸易手册、海关特殊监管区

                   域等几个系统里都可以录入,但在不同系统里不能相互查询,即如果


                   是在加工贸易手册系统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系统里录入的核注清


                   单,那么该核注清单在加工贸易账册里便无法进行查询。故企业用户


                   在操作业务时,需清楚申报单证时所使用系统。


                   7.11 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编号的规则是什么?


                   答: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编号为 18 位,其中第 1-2 位为 QD,表示核


                   注清单,第 3-6 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


                   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 7-8 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 9


                   位为进出口标志(“I”为进口,“E”为出口),后 9 位为顺序编号。


                   7.12 一份核注清单可对应多少份报关单?

                   答:一份核注清单对应一份报关。对于不涉证、不涉税贸易统计方式


                   的简化报关手续,如:余料结转、销毁处置(未获得收入)、不作价设


                   备结转等业务,只需申报核注清单,不需要再报报关单。


                   7.13 核注清单生成的报关单,如何进行后续申报?


                   答:核注清单预审核通过后,可以从核注清单表体的“报关单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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