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甘肃单一窗口常见问题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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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单一窗口”企业资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中,哪些类型的企业
可以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答:以下类型企业可以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1)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
(3)临时备案单位可以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3.26 企业需要将海关备案中“经营类别”变更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人”,但是系统无法选择,“经营类别”为灰色不可以修改,显示:
“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应如何处理?
答:“经营类别”已经审批通过不可以变更,经营类别是“特殊监管
区域双重身份企业”的企业不可以新增其他“经营类别”。若需要调
整“经营类别”,请先做企业注销后,重新备案。
3.27 企业在甘肃单一窗口录入海关企业通用资质备案申请信息时提
示“与上级单位关系必填”,应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基本信息中,上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级单位名称以
及上级单位关系三个字段,需要同时为空或同时录入。
(1)当企业的性质为报关企业的分支机构时,以上三个字段必须同
时填写;
(2)当企业不属于报关企业的分支机构,以上三个字段需要同时为
空(需注意字段中是否录入了空格),请企业将以上三字段中内容全
部清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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