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输华乳品检验检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公告解读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口挪威王国乳品检验检疫和食品安全要求的公告》。关于挪威王国(以下简称挪威)输华乳品,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一、挪威输华乳品包括哪些?
挪威输华乳品是指原产于挪威,用牛乳、绵羊乳和山羊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各类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酪蛋白、乳矿物盐、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预混料(或基粉)等。
二、输华乳品生产企业有哪些要求?
输华乳品生产企业须经挪威官方批准或注册,在挪威官方的监督之下且符合中国和挪威有关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向中国出口乳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经中国注册,未获得注册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向中国出口。
三、为输华乳品提供原料乳的奶畜需符合哪些条件?
(一)来自符合下列条件的农场:
1. 口蹄疫检疫限制要求已取消至少2个月。
2. 采集生乳时,农场过去12个月内未发现炭疽(Anthrax)临床症状。
3. 奶畜农场未发现牛结核病(Bovine tuberculosis)、副结核(Paratuberculosis)、牛瘟(Rinderpest)、裂谷热(Rift Valley fever)、小反刍兽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绵羊痘和山羊痘(Sheep pox, Goat pox)、痒病(Scrapie)、牛传染性胸膜肺炎(Contagious bovine pleuropneumonia)。
4. 农场受挪威官方监管。
5. 农场及其周边地区未因动物疫病按WOAH法典和挪威动物卫生法规规定而受到检疫限制。
6. 挪威实施了WOAH相关规定要求,应当持续监测并向WOAH报告。
(二)动物没有饲喂过挪威及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中禁止给动物饲喂的饲料及药物。
(三)执行挪威国家残留监控计划,并要求企业对原料乳实施检测。根据挪威国家年度残留监控计划和原料乳检测结果,输华乳品中的兽药、农药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不超过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设定的最高限量。
四、输华乳品的食品安全要求是什么?
(一)输华乳品应当符合挪威、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输华乳品的生乳原料应来自挪威,如果来自挪威以外的国家(地区),应确保乳原料的原产地事先经批准可向中国出口对应的乳品原料。
(三)输华乳品在加工和仓储各个阶段应易于识别,不得与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乳品一起加工。
(四)用于加工输华乳制品的生乳中不含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以及初乳(用于加工牛初乳粉时除外)。
(五)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未添加初乳成分。
(六)产品采用下列加工工序之一:
1. 挪威为WOAH认证无口蹄疫国家,则采用最低温度72 ºC至少15秒的消毒程序(高温-瞬时巴氏消毒HTST);
2. 否则采用最低温度132 ºC至少1秒的消毒程序(超高温UHT),或采用最低温度72 ºC至少15秒的消毒程序(高温-瞬时巴氏消毒HTST)两次。
五、存放和运输有什么要求?
输华乳品从包装、存放到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卫生条件,防止受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货物装入集装箱后,应加施封识,封识号须在兽医卫生出口证书中注明。运输过程中不得拆开及更换包装。
制作单位: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广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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