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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贸协定部分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通知(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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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25 来源: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截至2025年07月24日,(协定名称: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商品(商品类别第一类)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当年触发标准,海关对该类产品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在途农产品按相关规定办理。(本通知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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