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5-01-10
来源: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浏览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