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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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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27 来源: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2号)实施,按照海关总署相关业务要求,“单一窗口”拟对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一、修改报关单表头Type说明前两位,删除自报自缴标记。
       二、修改SddTaxHead节点名称为“申报税额表头”。修改SddTaxHead节点下子字节点的“是否必填”。
       三、修改SddTaxLists节点名称为“申报税额表体”。修改SddTaxLists节点下子字节点的“是否必填”。
       四、版本号调整为4.9.7.3。
       五、接口说明参见
《报关单导入接口说明》
       该版本将于2024年12月1日启用,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进行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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