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制发卡“新办业务 ”办理指引
为落实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对企信息化服务举措,进一步优化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服务,便利企业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根据总署数据中心统一安排部署,自2024年6月15日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兰州分中心开通电子口岸制发卡“新办业务”跨区通办工作,现将办理指引通知如下。
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咨询热线:0931-7705234
兰州数据分中心
电子口岸卡制发卡“新办业务”办理指引
兰州数据分中心电子口岸制发卡“新办业务”已开通跨关区通办,本指引适用于甘肃省企业、跨关区企业办理“新办业务”,包括首次办理电子口岸卡和新增操作员卡。
新入网企业首次可免费申请办理1个法人卡和 1个操作员卡,法人卡和操作员卡持卡人不可为同一人,额外新增操作员卡需在领卡时通过供应商小程序自费购买。
01
办理申请材料
(一)材料清单
1、《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表(新办业务)》原件
2、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4、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
5、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持卡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默认为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 主体资质的材料。
2、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不得加 盖合同章、财务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要求提供盖章原件,下同),且在空白处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和申请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如下图所示)
3、法定代表人、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默认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
4、法定代表人、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且需在空白处签注“同意使用本人信息办理电子口岸 制发卡业务”、个人签名和签字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 如下图所示)
5、外文材料(包括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需同时提交翻译材料原件(加盖翻译专用章)。
02
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
企业可携带上文所述申请材料前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兰州分中心或合作制卡代理网点办理。
(二)网上办理
企业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通过“身份认证管理系统”选择“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入口”,如实填报“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和操作员及经办人信息”,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申请,待核验通过后,经办人需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单位的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前往选取的制卡机构领取电子口岸卡或选择到付邮寄卡片。(备注:邮寄卡片需在【备注】栏中填写收卡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收卡人信息需是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之一)。
中国电子口岸:https://e.chinaport.gov.cn
具体操作流程可在网站页面查询《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 用户手册》。
03
办理地址
(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兰州分中心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387 号金城海关二楼大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咨询热线:0931-7705234
(二)建设银行合作代理制卡点
甘肃辖内建设银行合作代理制卡点地址:
04
资料下载
《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新办)
《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新办)》提交说明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兰州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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